對新獲準注冊地理標志商標、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的單位獎勵20萬元。其中對于商標標識相同、申請主體相同,僅注冊類別不同的地理標志商標、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,只給予一次獎勵。
境外注冊商標以馬德里國際注冊的,每件商標每三個國家獎勵5000元,單一國注冊的每件商標每個國家獎勵3000元。(每戶企業(yè)年度獎勵不超過10萬元)。
其中“馬德里國際注冊的每三個國家”,是指1—3個國家均給予5000元獎勵,從第4個國家開始,每滿三個國家給予5000元獎勵。通過馬德里對歐盟進行注冊,在發(fā)放獎勵時以一個國家進行計算。
單一國(地區(qū))注冊包括香港、澳門、臺灣地區(qū),對于商標標識相同、申請主體和申請國家相同,僅注冊類別不同的國際(地區(qū))商標,只給予一次獎勵。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獎勵以國際局的通知書為準,單一國注冊申請獎勵以當?shù)貒业纳虡俗宰C為準。